报关单需要填写哪些信息 报关单填写信息介绍
跨境卖家发货时需要准备报关单,这是报关必不可少的资料。那么报关单需要填写哪些信息?主要包括经营与收发货人信息、运输相关信息,货物明细信息、价格与成交条款等。需要注意的是,同一个报关单上,只能填写同一份合同的货物。以下是关于报关单填写信息更为详细的介绍。

报关单需要填写哪些信息
一、基础申报信息
预录入编号:由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公司自行设定或系统生成。
海关编号:由海关系统自动赋予。
申报日期:报关单实际向海关申报的日期,通常由系统打印。
出口口岸:填写货物实际出境的海关名称及代码;若为转关运输,填报货物最终出境地海关。
二、经营与收发货人信息
经营单位(境内发货人):填写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名称及其海关编码(10位)。
收货人:填写境外最终收货方的名称和地址,应与发票一致。
生产销售单位:指境内实际生产企业或出口单位,包括自产自销工厂或委托外贸公司出口的企业。
三、运输相关信息
运输方式:按实际选择海运、空运、陆运、铁路或邮政等,并填写对应代码。
运输工具名称:如船名航次(海运)、航班号(空运)、车次(铁路)等。
提运单号:即运单号,如海运提单号、空运分运单号、陆运运单号等。
指运港(最终目的港):货物最终抵达的境外港口,不可预知时按可预见的最近港口填报。
运抵国(地区):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或地区,中转未发生交易则不变。
四、货物明细信息
商品编号(HS编码):根据商品类别准确申报海关商品编码,决定税率与监管条件。
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:需详细描述货物名称、材质、用途、规格等,避免模糊表述。
数量及单位:填写法定计量单位(第一单位)和实际成交数量(第二单位)。
原产国/最终目的国:出口货物原产地国家及最终销售目的地国家。
五、价格与成交条款
成交方式:如实填写FOB、CIF、CFR等贸易术语。
运费、保费、杂费:
若成交价含运费或保险费,需单独列明;
运费标记“1”为运费率,“2”为单价,“3”为总价,如“502/7000/3”表示7000美元总价。
合同号:填写出口合同的完整编号。
申报货值:以发票金额为准,通常为FOB价或CIF价,需真实反映交易金额。
六、监管与特殊事项
监管方式:根据贸易性质选择对应代码,如一般贸易(0110)、进料加工(0615)等,一份报关单仅限一种。
征免性质:申报是否免税、征税或享受减免政策,如“来料加工”“高新技术”等。
许可证号/随附单证:如有出口许可证、原产地证、检验证书等,需填写编号。
标记唛码:货物外包装上的运输标志,如客户LOGO、箱号、目的地等文字数字信息。
备注栏:用于补充说明特殊情况,如转关信息、关联备案号、多集装箱编号等。
七、其他重要要求
不同合同的货物不得填在同一份报关单上;
同一报关单商品项一般不超过5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;
所有项目必须准确、齐全、清楚,修改处需加盖核对章;
电子数据报关单内容必须与纸质原始单据完全一致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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